各有关单位:
经我局调查核实,深圳市东大洋建材有限公司等3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(站点)违反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》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及有关规定,现决定:
一、对使用不合格海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下列企业(站点)作如下处理:
1、吊销深圳市东大洋建材有限公司的资质证书;
2、责令8家企业(站点)停业整顿一年:
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(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北站)、华润文伟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(南山区沙河建材工业区站)、深圳市金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圣威宝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宝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尚龙混凝土有限公司(龙岗区宝龙工业城站)。
3、责令6家企业(站点)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:
深圳市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利建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润强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富通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鹏锦生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永强混凝土有限公司。
经整改符合要求的,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(站点)可以向我局申请恢复生产。
在整改期内,有关工程建设、施工单位不得向上述企业(站点)购买预拌混凝土。
二、撤回1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(在2012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,已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,现一并予以发布):
深圳宝创建材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金天龙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西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、深圳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国全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华丽生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罗建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内恒山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新力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华润生成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百利年建材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成城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岗宏城基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巨成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天地远东混凝土有限公司。
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
2013年3月15日